省级建材专业协会、重点建材企业:
为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促进建材工业发展的决定性作用,加快建材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,更好地为政府有关建材工业的重大决策当好参谋,并切实承担政府向协会购买服务的职能,根据《湖北省建筑材料联合会章程》,拟组建湖北省建材行业专家委员会,欢迎广大建材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参与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专家委员会委员基本条件
1、从事本专业领域工作十年以上,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后工作八年以上、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,在本专业范围具备领先的技术水平、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,熟悉本专业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,在本专业享有较高知名度。
2、身体健康,年龄不超过70周岁。
二、专家委员会组织机构
1、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,副主任委员若干人。
2、专家委员会主任由省建筑材料联合会会长办公会议推举产生,任期五年,可连选连任。
3、专家委员会委员涵盖生产经营企业、大专院校、科研院所等各方面,由省级建材专业协会推荐产生。
4、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建筑材料联合会秘书处。
三、专家委员会推荐办法
1、省级建材专业协会酝酿产生本专业专家委员会委员初选名单,并填写《湖北省建材行业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》推荐意见,报湖北省建筑材料联合会秘书处。
2、省建筑材料联合会会长办公会审议《湖北省建材行业专家委员会推荐表》,确定湖北省建材行业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、专家组组长、委员人选。
3、《湖北建材网》公示拟任湖北省建材行业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、专家组组长、委员名单。
4、湖北省建筑材料联合会向湖北省建材行业专家委员会委员颁发聘书。
请各省级建材专业协会、重点建材企业接此通知后,及时组织推荐工作,并于6月10前将《湖北省建材行业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》报省建筑材料联合会秘书处。
联系人:黄辛军 电话:027-87824716
贺婷婷 电话:87824417
传真:027-87831047
